(一)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减弱。中外商业服务业企业在用人成本攀升的形势下,想方设法减少用人岗位。以前二至三人所做的工作,现在由一个人来做。无论是零售业还是餐饮等服务业,单位经营面积用工数量都在不断下降。
(二)职工实际收入有所下降。一些职工反映,虽然这几年商业服务业工资涨幅较大,但由于租房、交通和生活费用支出上涨很快,职工实际收入没有多大改观,生活压力愈来愈大。而企业在当前盈利能力减弱的情况下,再无能力给员工涨薪,只能降低用人标准。据了解, 2011 年深圳某百货企业离职的员工有 642 人。
(三)员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情况不容乐观。一是劳动合同管理不够规范。由于商业服务业企业员工流动性很大,企业一般以短期劳动合同为主。有的企业对临时用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没有缴纳社会保险。而有些员工不希翼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,认为不如多拿现金好,并要求企业将社保金发给自己。二是加班现象比较普遍。商业服务业企业工作时间长,节假日加班是常态。由于一些企业实行提成工资制,因此不付加班费。三是职工接受培训的权利得不到保障。由于中小商业服务业企业员工流动性大,企业不敢对员工进行培训。据企业反映,目前许多 80 、 90 后的年轻职工对企业稍不如意,就立即跳槽,给企业培训和管理带来很大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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